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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沂职工医保住院2024年最新报销政策
来源:济南众诚人力资源 发布时间:01-17
起付标准:
一级定点医疗机构300元,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00元,三级定点医疗机构800元,市内定点中医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较同级下降20%。
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的,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减半,自第三次住院起不再设置起付标准。
报销比例:
起付标准以上10万元以下
一级定点医疗机构,在职职工90%,退休人员95%;二级定点医疗机构,在职职工85%,退休人员92.5%;三级定点医疗机构,在职职工80%,退休人员90%。
10万元以上年度限额以下
报销比例统一为在职职工90%,退休人员95%,最高不超过95%。
最高限额:
职工住院(包括与住院合并计算的门诊慢特病)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。
临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报销政策2024年最新
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、职工大病保险统一为“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”。
一个年度内,合规医疗费用超出职工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(20万元)以上的部分,由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予以报销。在职职工报销比例90%,退休人员报销比例95%,年度支付限额为40万元。
经基本医保、职工大额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报销后,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(住院和慢特病)年度内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(2万元)以上的部分,由大病保险给予报销,报销比例75%,年度支付限额为20万元。
我省规定的大病保险特殊药品费用单独支付,起付标准2万元,报销比例80%,年度支付限额为40万元。
我省规定的治疗戈谢病、庞贝氏病和法布雷病等三种罕见病特药费用单独支付,起付标准2万元,2万—40万元报销比例80%,4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85%,年度支付限额为90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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